| 定海区岑港镇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农业规模化经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优惠措施的若干意见 |
| 发表日期:2008-04-29 | |
定海区岑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 提高农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 岑政[2007]51号 各社区(村): 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效。针对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对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威胁,为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鼓励农户积极投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现将有关优惠措施规定如下: 1、鼓励农户积极参加农业政策性保险,防止“多年致富一灾致贫”,提高农户灾后自救能力,对07年参加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水稻、西瓜险按个人投保额给予水稻补助50%,西瓜补助20%。 2、引导农户扩大反季节蔬菜种植面积,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对新发展标准钢质大棚1亩(3套)以上,且在本镇区域内种植3年以上的,每套补助500元。 3、确保农业安全生产,严禁农作物使用残毒农药,鼓励农户少施化肥,多用有机肥料,争创无公害、绿色农产品。07年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加工产品)每只补助2000元,通过绿色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加工产品)每只补5000元。 4、培育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依法注册登记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家补2000元。 5、争创名牌产品,提高产品知名度,并通过相关部门认证确立名牌产品的每只补5000元,新注册登记农产品商标每只补1000元。 6、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台,带动农户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推动企业(合作社)+农户,积极实施订单农业,年订单面积200亩以上,加工、运销农产品200吨以上,水产品加工50吨以上,给予适当补助。 7、积极推进节水型农业,鼓励农户扩大水改旱种植模式,新连片水改旱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每亩补50元。 8、凡种植本镇区域内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无论户籍有否都可享受本优惠政策。 9、本规定截止日期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二OO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农业 推进产业化 提高竞争力 若干意见 抄送:区农林局,郑飞芬副区长 定海区岑港镇党政办公室 2007年5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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