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定海区岑港镇委员会关于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若干政策 |
| 发表日期:2009-01-15 | |
中共定海区岑港镇委员会关于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发展若干政策 岑党[2008]110号 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实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队伍在创业富民、创新强镇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经镇党委研究,特出台以下政策: 一是免费开展各类技能技术培训,对自愿参加区级以上技能培训,考取证书的,可凭证书补助学习经费,40岁至50岁人员补助为600元,一般人员每人补助300元,取得高级技工的补助800元。 二是对种养殖大户、农业经营管理人才,通过绿色农产品基地的补助5000元,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基地的补助2000元,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补助2000元,争创出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的补助5000元,依法注册商标的补助2000元,不论户籍都可以享受这个政策。 三是建立人才评定奖励制度,每年一次对表现突出的农村优秀实用人才予以奖励表彰。 四是对政治素质高、带动影响作用大的优秀实用人才,吸纳进社区后备干部队伍。 五是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结对帮扶活动,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对成效明显、群众公认的实用人才予以一定物质奖励。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组织 农村实用人才 发展 政策 抄送:区委组织部 定海区岑港镇党政办公室 2008年9月8日印发 中共定海区岑港镇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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